举报监督

1、发现不是本厂制定的水站送水工,有视频或照片为证,经查实情况属实,奖励500元。

2、发现有利用本厂的商标桶,在其他地方灌桶装水,有视频或照片、录音等证据,经查实情况属实,奖励1000元。

3、发现本厂指定的水站送水工私自利用自己职权在其他水厂灌装水的,有视频或照片等证据,经查实情况属实,奖励1000元。

4、发现伪造本厂商标贴桶并私自以本厂名义送水有视频或照片为证,经查实情况属实,奖励2000元。

举报电话:0851-7615888  187850378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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